依据商务部网站26日公布的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方法》,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员工应当与买家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,家庭服务机构未按需要订立合同的,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
《暂行方法》明确,家庭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含:家庭服务机构的名字、地址、负责人、联系方法和家庭员工的名字、身份证号码、健康情况、技能培训状况、联系方法等信息;买家的名字、身份证号码、住所、联系方法等信息;服务地址、内容、方法和期限等;服务成本及其支付形式;各方权利与义务、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法等。
《暂行方法》规定,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合显眼地方悬挂有关证照,公开服务项目、怎么收费和投诉监督电话;须打造家庭员工工作档案,同意并协调买家和家庭员工投诉,打造家庭员工服务水平跟踪管理规范;应根据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需要准时准确地提供经营档案信息。
《暂行方法》明确,家庭服务机构不能扣押、拖欠家庭员工薪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,不能扣押家庭员工身份、学历、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。
家政服务业作为既传统又现代的服务行业,范围逐步扩展,分工愈加细化。现在,家政服务涉及20多个门类,200多个服务项目。2013年国内家庭服务业从业职员达到1800万人。